稳赚不赔!月利20%!
通过投资能获得高额利润?
听说周围谁谁通过投资暴富
你是不是心动了?
是心动的感觉,算我一份!
真的有项目稳赚不赔?
NO!NO!NO!
就是很多人轻信这种“投资”
结果深陷非法集资的泥潭
最终血本无归
所以,在你行动之前
先来看看这些非法集资的套路!
1玉林警方移诉1.5亿非法集资大案
犯罪嫌疑人庞某从2006年开始,以无风险高额回报为诱饵,在社会上向不特定人群开展宣传,进行高息放贷活动。并于2011年5月成立玉林某某有限公司,利用公众缺乏投资知识、盲目从众投资的心理,以集资入股有高额回报的手段,共向40多名受害群众非法吸收资金约1.5亿元,造成群众损失近亿元。
犯罪嫌疑人庞某用集资款在玉林、百色两地置换大片土地、几十套房产及数个商铺,并分别登记于数名亲戚朋友名下。办案民警成功将这批不动产查封,为人民群众挽回了损失。
2玉林有人以帮人申请廉租房为借口,上百人受骗
冒充房管所工作人员,以帮人申请廉租房为借口,北流市的覃某某、肖某多次向多人实施诈骗,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,诈骗金额达158万。2020年3月17日,北流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上述案件,被告人覃某某、肖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3个月和12年3个月。
3陆川一女教师为了还赌债,非法集资1000多万
2012年至2016年间,陆川县52岁的王某清,以做医疗器材、药材等生意为幌子,并以高利息为诱饵,向同学、亲戚、同事、邻居等43人借款高达一千多万元。因常有债主到家闹事,丈夫最后也跟她离了婚。
4玉林特大集资诈骗案,涉案5000多万元
2018年,广州环联玉林分公司叶某明等多名管理人员用假名字以经营AVO平台买卖外汇涨跌项目为名,承诺保本交易且有高额回报,诱骗市民参与买卖外汇,每人均被骗14000元以上,涉案5000多万元。上述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后,玉林市公安机关立案后迅速行动,先后抓获了叶某明等4名潜逃出境的人员及其他2名境内人员,一人投案自首。
这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
骗取他人资金挥霍跑路的案件还有很多
对此,
太平洋保险
提醒大家
天上不会掉馅饼,一夜暴富是陷阱
一定要擦亮眼睛,提高警惕!
一、什么是非法集资
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,向社会公众(包括单位和个人)吸收资金的行为。
二、非法集资的特征
·非法性
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。
·公开性
通过媒体、推介会、传单、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。
·利诱性
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、实物、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。
·社会性
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。
三、非法集资承担的法律责任
·非法集资触犯刑法
我国《刑法》中,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、行为方式、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,构成相应的罪名,其中最主要的是《刑法》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。
集资诈骗主体
数额较大
数额巨大
数额特别巨大
个人
数额在10万元以上
数额在30万元以上
数额在100万元以上
单位
数额在50万元以上
数额在150万元以上
数额在500万元以上
集资诈骗数额较大
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
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
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
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
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
·参与非法集资,法律不保护,政府不买单
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,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,所受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,不得要求政府、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。
·收取非法集资提成可构成共同犯罪
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,从中收取代理费、好处费、返点费、佣金、提成等费用,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四、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
1、借种植、养殖、项目开发、庄园开发、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。
2、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彩票、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、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。
3、通过认领股份、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。
4、通过会员卡、会员证、席位证、优惠卡、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5、以商品销售与返租、回购与转让、发展会员、商家联盟与“快速积分法”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6、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“虚拟”产品,如“电子商铺”、“电子百货”投资委托经营、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7、对物业、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,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。
8、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9、利用“电子黄金投资”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五、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
·承诺高额回报
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,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,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。
·编造虚假项目
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,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、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,编造各种虚假项目,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、考察等,骗取社会公众信任。
·虚假宣传造势
在宣传上一掷千金,聘请明星代言、名人站台,在各大媒体上发布广告、刊登专访文章、散发宣传单、进行社会捐赠等,制造虚假声势。
·利用亲情诱骗
采取类传销的手法,利用亲情、地缘关系,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,拉拢亲朋、同学或邻居加入。
六、典型非法集资活动“四步曲”
·第一步:画饼
编织“高大上”的项目,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。
·第二步:造势
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,场面之大、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。
·第三步:吸金
通过返点、分红,给参与人初尝“甜头”,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。
·第四部:跑路
“吸金”一段时间后跑路,使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,甚至血本无归。
七、如何规避非法集资陷阱
·要理性,不要侥幸
天上不会掉馅饼,掉下来的不是“圈套”就是“陷阱”。要坚守理性底线,想想自己懂不懂,比比风险大不大,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,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,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!
·要稳健,不要冒险
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,还可能是投资骗局,投一次就血本无归!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,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,不冒险投资!
·要警惕,不要盲目
“收益丰厚、条件诱人、机会难得、名额有限”都很可能是忽悠,一定要警惕、警惕、再警惕!多留个心眼儿,绝不要听风就是雨,盲目“随大流”投资!
八、防范非法集资的“四看三思等一夜”法
·四看
一看融资合法性,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,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。
二看宣传内容,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“有担保、无风险、高收益、稳赚不赔”等内容。
三看经营模式,有没有实体项目,项目真实性、资金的投向去向、获取利润的方式等。四看参与集资主体,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。
·三思
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。
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。
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。
·等一夜
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,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,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,拖延一晚再决定。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、熟人介绍、专家推荐,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