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集资有哪几种表现形式
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复杂,表现形式多样。从目前发案情况来看大多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、传销、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、非法发行债券等。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种形式:
(1)借种植、养殖、项目开发、庄园开发、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;
(2)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彩票、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、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;
(3)通过认领股份、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;
(4)通过会员卡、会员证、席位证、优惠卡、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;
(5)以商品销售与返租、回购与转让、发展会员、商家加盟与“快速积分法”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;
(6)利用民间“会”“社”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;
(7)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“虚拟”产品,如“电子商铺”“电子百货”投资委托经营、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;
(8)对物业、地产等集资进行等份分割,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;
(9)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;
(10)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;
(11)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;
(12)利用“电子黄金投资”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如何识别各类非法集资
识别非法集资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,无论是何种形式的非法集资,其本质特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:一是看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,是否具备向公众募集资金的主体资格;二是看其筹资的对象是社会公众还是少数特定对象,对特定对象的集资活动不属于非法集资范畴;三是看其是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,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,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。
来源:临渭检察
编辑:马华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