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新型传销”出现
传销”
经调查,该公司通过网上商城以会员发展会员的形式销售商品,顾客通过网上商城扫描老会员的推荐码后购买相应金额的产品(普通会员298元、铂金会员2980元、体验店29800元),取得直接购买网上商城商品和推荐会员的资格。
该公司通过发展人员加入并变相收取“入门费”,以推荐奖鼓励会员发展会员,形成上下线关系,以团队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上线报酬,已构成传销行为。根据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0万元、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,并帮助和指导该公司建立合法合规的运营制度和会员制度,使其良性、合法发展。
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市民,在网络购物中如发现以下三种情况:
一、需要交纳会费才能够取得加入资格;
二、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,形成网络层级;
三、收益来源于发展下线的数量、销售业绩等。
请及时向投诉部门进行举报。
来源 |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审核 | 于成龙 张丽娟
编辑 | 黄圆圆
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